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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流感大流行警示期應變計畫」1份,請視需要辦理演習或演練。

主旨:檢送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流感大流行警示期應變計畫」
1份,請查照轉知並視需要辦理演習或演練。
說明: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12月12日總處
培字第1020056875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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