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流感大流行警示期應變計畫」1份,請視需要辦理演習或演練。
主旨:檢送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流感大流行警示期應變計畫」
1份,請查照轉知並視需要辦理演習或演練。
說明: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12月12日總處
培字第1020056875號函辦理。
201312241631250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