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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國中小英語教師提出全英語授課實施計畫

南投縣103學年度提升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
鼓勵國中小英語教師全英語授課實施計畫
壹、 依據:
一、 103年度統合視導指標。
二、 教育部103年度英語成效計畫。
三、 南投縣103年度英語成效計畫。
四、 本縣英語資源中心工作會議。
貳、 目的:
一、 培養學生具國際觀,提升學生英語能力。
二、 充實英語學習環境,營造浸潤式全英語學習環境。
三、 增強英語教師課堂中使用全英語教學之意願。
四、 提升英語教師課堂中使用全英語或使用教學媒體教學之比例達70%以上。
參、 指導單位:教育部
肆、 主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教育處
伍、 承辦單位:南投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(營北國中)
陸、 參加對象: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(含完全中學附設國中部或小學部)英語教師(含代理代課),
參加者可單人或團隊為單位提出申請,每隊成員最多3人,各校不限隊數。
柒、 實施辦法:
一、 本實施計畫所稱「全英語授課」係指學期英語課程中課堂用語(classroom English)或運用教學媒體,使用英語教學比率達70%以上。
二、 紙本:結合本縣教學夥伴計畫,進行教學前中後會談及公開全英語授課,以全英語授課之教師或團隊申請審核資格,應備妥以學期課程教學計畫表(該週課程有用全英語或教學媒體時請打ˇ)、全英語授課佐證資料(如一堂英語課教學教案、教學影片DVD、教師觀課紀錄及回饋單等),於每年五月底前向南投縣英語資源中心(營北國中)提出申請。
三、 電子檔:附件1~5,每一附表請以1個WORD存檔,共6個檔案(附件+教學影片DVD),燒 錄成光碟1份寄至營北國中英語教學資源中心。
四、 各校每學期應鼓勵英語教師全英語授課,教育處及英資中心並對各校實施情形適時採取檢核機制評估其成效,以作為推動全英語授課規劃及檢討改進之參考。
捌、 檢核機制:由教育處召集審核小組進行審查。
玖、 獎勵:
一、 申請審核全英語授課之英語教師,完成所有佐證資料且通過審核者,給予嘉獎兩次獎勵。
二、 英語資源中心工作人員依縣府相關獎勵辦法規定敘獎。
壹拾、 本計畫經 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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