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機關(構)學校追繳違法支給加給或其他金錢給付參考處理原則」1份。
主旨:檢送「各機關(構)學校追繳違法支給加給或其他金錢給
付參考處理原則」1份,請查照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9月5日總處給字第1030045
6431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參考處理原則係提供各機關審酌個案情節之不同,依
行政程序法第118條規定處理違法授益行政處分撤銷事宜
裁量之參考,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4月22日總處給
字第1020029568號函有關違法授益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得請
求返還失效處分所受領之給付(全數)規定尚無扞格。又
各機關於實務執行上,仍得本於權責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
定辦理,附為敘明。
三、檢附前揭函文影本乙份供參。
付參考處理原則」1份,請查照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9月5日總處給字第1030045
6431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參考處理原則係提供各機關審酌個案情節之不同,依
行政程序法第118條規定處理違法授益行政處分撤銷事宜
裁量之參考,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4月22日總處給
字第1020029568號函有關違法授益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得請
求返還失效處分所受領之給付(全數)規定尚無扞格。又
各機關於實務執行上,仍得本於權責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
定辦理,附為敘明。
三、檢附前揭函文影本乙份供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