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教育部112年9月13日臺教社(一)字第1122403523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,政府應本於多元、平等、自主、尊重之原則,推動原住民族教育,並優先考量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之需求。
三、 為推動族群友善多元共榮之環境,透過原住民族教育議題融入各學習管道之課程教學,爰提供原住民族權利手冊等出版品電子檔連結供運用。
四、手冊連結:https://www.cip.gov.tw/zh-tw/news/data-list/1642BAC6E7C2509D/7897B0E557862BD52C8FFF32E9365A60-info.html